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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的婚前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问题解答:

婚前房产的婚后增值,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;
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六条 德州新闻网

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,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,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第二十七条

由一方婚前承租、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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