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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

问题解答:

离婚一般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的。但若因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之一,导致双方离婚,造成无过错方产生经济损失的,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经济损失赔偿。

法律依据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八十六条

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“损害赔偿”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,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有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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